tg-me.com/youarenotalonehk_live/26874
Last Update:
#區域法院第卌九庭
#鍾明新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831銅鑼灣 #判刑 (Part 1)
A2:賴(22) / A3:鍾(26)
A4:龔(22 / A5:陳(42)
🛑賴,鍾,龔已還押逾7個月;陳已還押29日
控罪1:#暴動罪
四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斯道22號至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
判刑理由:
📌前言:
四名被告原審時否認暴動罪。審訊後,原審法官 (沈小民法官) 撤銷A2至A4的控罪,亦裁定A5的表證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四名被告的無罪裁決,並把案件發還區域法院審理。在是次重審,A2至A4承認控罪和案情,A5否認控罪受審。審訊後,A5被裁定罪成。
📌控方案情:
暴動情節:
於2019年8月31日約19:02時至約21:10時,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發生了暴動,當時警方並沒有就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暴動詳情見下:
(1) 約19:02時,大批身穿黑衫黑褲、佩戴頭盔、防毒面具、口罩、眼罩、或以面巾遮面的人在軒尼詩道1號及軒尼詩道22號對出東西行線行車路,用包括該三角鐵欄、膠欄、路牌、巴士站牌、長竹、垃圾桶、膠水馬及雨傘等築成的巨型路障(該「巨型路障」),堵塞軒尼詩道東西行線。有人以藍色及綠色鐳射裝置向四周照射。
(2) 約19:10時起,示威者在軒尼詩道1號及軒尼詩道22號對出的軒尼詩道東西行線,開始縱火並燃燒該巨型路障。他們更把從修頓球場推出的觀眾看台推到該巨型路障處然後燃燒,當時有人高舉雙手並發出歡呼聲,又有人繼續以藍色及綠色鐳射裝置照射周圍,亦有人手持木棍、雨傘、鐵通、和石頭不斷敲打晏頓街的藝術裝飾品以發出巨響;期間又有人把物件掉入該巨型路障令火勢加劇,另有人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3) 約19:24時,縱火位置的火勢開始變得猛烈,冒出大量黑色濃煙,濃煙曾一度去到七至八層樓高,並曾經發出爆炸聲。約19:35時,消防員到場並嘗試以滅火筒撲滅火焰,但因火焰太大不果,火焰反而觸動附近大廈響起警鐘,及觸動軒尼詩道22號衛蘭軒的灑水器灑水,直至消防出動消防喉灌救為止。
當時警方採取應付暴動和執法的行動:
(1) 約19:43時,高級督察翁淦崙指示水警第二梯隊第四小隊在力寶中心外築起防線,約19:46時由軒尼詩道東行線開始向東推進。同時,由警署警長49914指揮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也聯同水警總區第二梯隊,沿軒尼詩道向銅鑼灣方向進行掃蕩。期間,翁淦崙及警署警長49914見到至少500個戴頭盔和防毒面具的示威者,在該巨型路障後與警方防線對峙,並以鐳射筆照射警方。
(2) 約19:48時,翁淦崙去到軍器廠街附近,向示威者發出離開及拘捕的警告,示威者接著退後向東移。
(3) 警方需要把該巨型路障清除,才可繼續向前推進。在過程中,警方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多次發出警告,告知示威者正在參與一個非法集結,要立即散開否則噴胡椒水將他們驅散,但不果。現場的示威者有人繼續使用鐳射裝置照射警察。約19:56時,警方完成清除該巨型路障並開始繼續推進。在推進過程中,警方繼續多次發出警告叫示威者離開但無效,有示威者繼續用鐳射裝置射向警察。
(4) 約19:53時,警方推進到分域街交界位置,翁淦崙見到前面約500個示威者繼續聚集與警方對峙、叫囂,並用鐳射筆照射警方。接著警員收到指示向前衝並作出拘捕行動,翁淦崙的隊伍在修頓球場對面的軒尼詩道東行線拘捕了兩女三男。
(5) 在軒尼詩道出現非法集結、破壞及縱火的同時,約19:52時在盧押道近駱克道交界,亦有非法集結的人以三角鐵欄、膠欄、紙皮、雨傘、垃圾桶、路牌、雪糕筒、長竹等築成路障並堵塞馬路。他們當中有人用鐳射裝置背向軒尼詩道盧押道交界向告士打道方向射去。示威者不但令現場的交通癱瘓,更與警方對峙及阻止警方在盧押道由北向南至盧押道軒尼詩道交界推進及恢復秩序。並且,在盧押道及駱克道交界地上亦留有相信是由汽油彈引致燃燒的火種。
(6) 督察趙善俊供稱,在上述路段障礙位置有大批身穿黑衣黑褲、佩戴頭盔、防毒面具、口罩、眼罩、或以面巾遮面的示威者集結留守路障,當中有人手持自製白色或黑色圓形盾牌、部分手持棍狀物體並用雨傘築起防線。約19:54時,當警方推進至盧押道近謝斐道,更有人向警方投擲數枚汽油彈、玻璃樽及磚頭等硬物。約19:55時,趙善俊指示隊員在盧押道近謝斐道向示威者舉起橙色(印有「速離否則開槍」)、黑色(印有「警告催淚煙」)及紅色(印有「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的警告旗,並用揚聲器發出口頭警告叫現場參與非法集結的人離開。然而,示威者在聽到警告後沒有散開,直至約20:00時,他們才慢慢退後去到軒尼詩道往銅鑼灣方向。
A2案情:
警員9567與隊員到達軒尼詩道東行線執行任務。約19:48時,警員9567見到軒尼詩道近軍器廠街有燒焦了的大型路障,路障後面有約300個示威者聚集叫囂,並用鐳射筆朝警察方向照藍光、綠光。當警員9567及隊員越過大型路障,推進至軒尼詩道與分域街交界,見到那些示威者仍繼續聚集叫囂,當中大部分人都是黑衫黑褲,頭戴頭盔及「豬咀」。警員9567接著收到指揮官指示要作拘捕,便快速沿軒尼詩道進行追截,到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外,見前面5 ‑ 10米有特別戰術小隊人員壓低一名嫌疑犯,即A2,隨即上前協助押解。之後,警員5444在軒尼詩道139號外以干犯非法集結罪宣佈拘捕A2,當時A2頭戴黑色頭盔、粉紅色過濾防毒面具、身穿黑色圓領T恤、黑色長褲、黑色布鞋及手戴啡色隔熱手套。
從中國海外大廈閉路電視片段所見,由19:59:14時已有部分示威者聚集在大廈外的馬路上,當中有人手持長形棍狀物。接著在19:59:28時,有示威者向盧押道方向揮手示意,然後大批身穿黑衫黑褲,戴有面罩、頭盔及手套的非法集結人士從該方向逃跑往銅鑼灣方向,而A2則緊接著該批人士逃跑並在20:00:13時被警員9567等警員制服。
A3案情:
警員8137當值特別戰術小隊,與隊員到達軒尼詩道東行線執行任務;約19:48時,見到軒尼詩道近軍器廠街有燒焦了的大型路障,而前方有約500個黑衣人聚集,大部分戴黃色白色頭盔及以口罩蒙面,部分人手持長形棍狀物,並敲打物品造成聲響。他們亦高叫「死黑警」和「五大訴求」的口號。
當警員8137及隊員越過大型路障,推進至軒尼詩道與分域街交界,見到前方的示威者仍繼續聚集叫囂,而他們因應警方的推進後退至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交界。警方呼籲他們離開,否則作出拘捕,然而示威者未有理會警告,仍繼續向警察方向投擲玻璃樽、磚頭等雜物。因此,指揮官約19:55時指示警員8137及隊員上前作驅散。
當警員8137到達軒尼詩道139號外時,見到有防暴警員正與一個身穿黑衫黑褲的人,即A4激烈糾纏,而前方的一大批示威者則向銅鑼灣方向逃走,突然有一個男子,即A3在逃走時轉身,衝向正在制服A4的防暴警員,警員8137因擔心A3會襲擊警員及搶犯,故上前將他制服在地上。經制服後A3由偵緝探員6758(控方第九證人)在軒尼詩道139號外以干犯非法集結罪拘捕。當時A3身穿黑色短袖T恤、黑色長運動褲兩邊有白色直條、白色波鞋、孭著一個藍色背包。經警誡後第三答辯人回應:「我無嘢講」。
從中國海外大廈閉路電視片段所見,A3在20:00:07時出現在大廈外巴士站的傷殘格位置,當時背着一個深藍色背囊,穿著有三條白色直間的黑色長褲。接着A3跑出馬路到東行線的左一線,然後在20:00:11時突然返轉頭步向防暴裝束的警員,嘗試觸及正被制服的A4,協助其逃跑,最後A3在20:00:15時被警員8137控制。在制服期間,根據警員8137的口供,A3不斷掙扎糾纏,並在地下拾起鐵通並意圖向警員施以襲擊。而從閉路電視片段中亦可見約20:00:18時A3被制服時舉起了鐵通。
警員17534從中國海外大廈閉路電視片段認出A3是於19:59:56時出現在行人路上。該男子的衣著和背囊與閉路電視拍到的A3一樣,A3當時左手拿著貌似長遮的棍狀物,右手拿著一塊磚頭狀物體。而該塊磚頭狀物體稍後在A3衝出馬路後從他身上跌在地下。
事實上,A3早於約18:57時便在軒尼詩道與軍器廠街交界(忠意保險大廈旁)出現。 警員17534從01直播片段認出身穿黑色短袖衫、黑色長褲印有三條白色直間、白色波鞋、右手戴著白色手套的A3揹著深藍色啡邊背囊手持深啡色盾牌,並搬運白色長膠板到行人路作掩護物,然後躲藏在一牆壁後,當時他身後有大量示威者集結並有人射鐳射光。
另外,警員17534亦分別從Now新聞和有線新聞片段認出A3於約19:55:34時至19:57:00時,在盧押道近軒尼詩道交界與一群非法集結人士築起傘陣防線,與警方對峙。當時A3身穿黑色短袖衫、黑色長褲印有三條白色直間、白色波鞋、揹著深藍色啡邊背囊及手持深啡色盾牌,站在集結人群的前方。從Now新聞片段可見有A3在其中的人群於約19:56:27時整齊一致地後退至軒尼詩道。
BY 法庭文字直播台
Warning: Undefined variable $i in /var/www/tg-me/post.php on line 283
Share with your friend now:
tg-me.com/youarenotalonehk_live/2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