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申聘Tim Owen|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一審敗訴 上訴再遭駁回

【庭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2022年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惟之後全國人大就國安法釋法,香港國安委之後建議入境處處長拒絕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黎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越權,要求撤銷決定,但遭高院駁回。

黎智英其後申請上訴,上訴庭今(16日)開庭處理,並即日決定駁回,指《港區國安法》第14條的含意(consturction)及全國人大常委就第14條的解釋是清楚的;上訴庭3個月內會頒判詞。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隨即表示擬上訴至終院,希望向上訴庭申上訴許可,上訴庭指會書面上處理。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在庭上聽取陳詞時曾指,全國人大常委就《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的解釋,尤其是第3段,清楚寫明當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國安委應根據第14條規定履行職責、作相關判斷和規定,認為全國人大常委的解釋非常清晰、沒有含糊的地方,難以找到其他解讀方法。 (全文)

#202404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休班警認醉駕撞傷途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事主指被告著勿報警「賠幾多都得」

【法庭線】2022年5月,27歲休班警涉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警員周二(1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另否認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情指,被告承認當晚與友人飲酒,及後超速駕駛私家車和「衝紅燈」,亦曾下車嘔吐。被告接載一名女子不久後,私家車剷上行人路,撞倒途人及店舖鐵閘,途人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事後診斷為脛骨骨折。酒精呼氣測試顯示,他在100毫升呼氣中含有125微克酒精。

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撞倒途人後,著途人不要報警,並指不論賠償多少錢都願意支付,途人則回應稱:「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撚線……唔係錢唔錢嘅問題 … 斷撚咗骨啊大佬。」法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押後周五(19日)裁決。

被告何家榮(27歲,警員)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另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承認案情指,涉案路段為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單線行車,容許車輛向元州街前駛或轉入昌華街,該處路面乾爽,設有街燈及限速每小時50公里。案發時,被告何家榮是私家車 WB9619 的司機和登記車主。

於2022年5月28日凌晨4時,有途人在上述位置的行人路上行走,及後 WB9619 剷上行人路,撞毀護欄和交通標誌牌,並撞倒途人和垃圾桶,再撞向麵包舖外牆。警員接報到場,被告表示當日凌晨0時至2時,與朋友在黑布街酒吧飲酒,飲了5至6杯威士忌。酒精呼氣測試顯示,被告在100毫升呼氣中含有125微克酒精,警員遂將其拘捕,被告變得情緒激動和失去知覺,送院治理。

途人右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事後被診斷為右脛骨骨幹開放性骨折、右腿裂傷、左腳跟擦傷,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該麵包舖部分外牆損毀,兩道捲閘路軌及出入口台階變形;該處的護欄、交通標誌牌和部分行人路損毀。 (全文)

#202404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TESLA撞人撞舖
深夜逆線與小巴相撞 46歲男警認醉駕危駕 官稱接納被告是好警察判社服令

【法庭線】2023年8月24日深夜,荃灣發生交通意外,一輛公共小巴與正在逆線行駛的私家車相撞。涉案私家車司機、46歲男警務人員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2罪,周二(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1.2萬元,停牌6個月及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斥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但考慮他獲多名同僚撰求情信及到庭支持,反映其工作表現及與同事關係良好,接納他是名好警察,才能在短時間內升任警長,終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被告李志健(46歲,沒有報稱職業)早前承認各一項「危險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罪。 (全文)

#202404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逆線撞小巴
【蘋果案】陳梓華:Mark Simon提醒見美議員時勿提「攬炒團隊」或港獨 免會面不愉快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1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2019年9月底,他向李宇軒轉達黎智英私人助理 Mark Simon 的邀請,希望他能一同會見訪港的美國議員 Rick Scott。陳並開設 WhatsApp 群組串連李宇軒和 Mark Simon 等人,商討會面安排。陳另私下以訊息向李轉達 Mark Simon 的提醒,籲李勿在美議員面前提起「攬炒團隊」或「港獨」,因為「攬炒團隊」形象激進,加上「有啲人會將香港獨立同攬炒個概念擺埋一齊」,而「冇任何政客會企出嚟幫港獨背書嘅,所以為免大家傾得唔愉快,所以就唔好提 JD team(攬炒團隊),或者唔好提嗰個 idea」。會面之後,陳指 Mark Simon 認為他和李宇軒「應該識多啲人」。 (全文)

#202404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被捕人士資訊部
45歲休班警涉打瘀7歲女臉部 控虐兒今提堂 【AM730】一名45歲休班警員涉嫌虐待一名7歲女童被捕,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今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去年12月接獲相關部門轉介,指一名7歲女童面上有瘀傷,懷疑被人不恰當對待。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跟進調查,該名女童報稱於12月13日懷疑被一名男子以手襲擊,警員於同年12月15日,在荃灣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拘捕涉事45歲姓吳本地男子。他是一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 (全文) #202404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45歲男警涉住所打傷7歲女兒臉部 准保釋候訊

【法庭線】45歲男警涉於住所打傷7歲女兒臉部,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周二(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至5月2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准以5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等。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駐守荃灣警區,為一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

被告N.C.H(45歲,報稱警員),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指他於2023年12月13日,在新界荃灣海灣花園某室,身為一名超過16歲,而對7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全文)

#202404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摑到七歲女面仔瘀
涉非禮13歲同住女親戚 男警供稱女事主性格孤僻 曾向其岳母指被摸胸 當時否認指控但為曾整蠱事主等行為道歉

【庭刊】27歲男警涉嫌在休班期間,於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趁年約13歲的同住女親戚睡覺,用手指「篤」及撫摸其臀部、胸部等位置,被控3項非禮罪,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供稱,與任職警察的妻子誕下兒子後,搬往妻子宿舍,而同住宿舍的事主性格孤僻,且平日遭自己及妻子等同住家人無視及作弄,包括捏其臉、扯頭髮、被咕臣扔等。被告亦提及岳母、妻子等曾找他開家庭會議,指事主稱遭被告摸胸,被告當時感錯愕及委屈,並向事主稱「對唔住,平時整蠱、對你唔好,令你唔開心。我真係冇做過,好對唔住。」

被告續供稱,上述家庭會議後,自己隨即決定搬離宿舍,並聯絡同袍幫忙搬屋,同袍提出「會唔會係小朋友發惡夢當真」。被告的同袍亦出庭作供,確認曾向被告稱「會唔會佢發夢,會唔會之前被告對佢差,所以(事主)屈番佢」。

被告U.K.B(27歲)被控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及2020年8月某日,在某紀律部隊宿舍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事主女童X獲頒匿名令,任何人不得披露其姓名、地址、職業、案發地點及她與案中其他人士的關係。 (全文

#202404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三度非禮少女
【蘋果案】陳梓華:Mark Simon抱怨李宇軒「唔係好識做人」 冀陳能繼續做中間人協調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2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指2019年11月區選之前,李宇軒籌劃邀請外國議員來港監察選舉,並透過他向黎智英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尋求金錢贊助,Mark Simon 得悉監選團主意之後表示「我哋會大力支持」,最終贊助了李50萬元。陳與 Mark Simon 在區選之後第二次親身見面,期間 Mark 指李宇軒每次都是在最後一刻才找他求助,形容「唔係好識做人」,所以希望陳能繼續「喺中間協調佢哋兩個」。陳又指,黎智英和 Mark Simon 將一間離岸公司 LACOCK 的銀行戶口轉讓給他,作為「報酬」。 (全文

#202404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陳梓華:黎智英稱外國制裁加民間力量可達至「支爆」 籲「攬炒巴」及其團隊接棒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3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指在2020年1月連同「攬炒巴」劉祖廸,在台灣陽明山莊與黎智英會面,當時黎聲稱想培養劉做政治明星,可以資助生活費,及「畀到政治上同經濟上嘅人脈畀佢識」。惟劉未有答應。陳另引述黎說長遠而言應該爭取國際認同,由外國實施禁運和制裁來向中國和香港政府施壓,「然後我哋要團結唔同嘅板塊,再加埋民間嘅力量,先可以達到『支爆』」,屆時便是「引入美國嘅民主最好嘅時機」。陳又引述黎稱他那一代人未必可以實現到「支爆」,所以「佢希望以劉祖廸牽頭嘅攬炒團隊,同呢班年青人,可以接棒」。翌日陳與劉祖廸會見已故台灣民運人士施明德,陳引述施說:「唔好心存僥倖」,又向劉說:「如果你返香港畀人拉嘅話,其實仲好,除咗會有更多群眾嘅支持,亦都可以得到在囚抗爭者嘅支持。」 (全文

#202404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駕車撞傷人問「可唔可以唔報警」 休班警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裁定罪成 還柙至下周四判刑

【庭刊】27歲休班警員涉在20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導致途人右小腿變形見骨等,並問對方「可唔可以唔報警啊」及「我賠幾多俾你都得」等;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及使用欠妥車輛三罪,惟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19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裁定罪成。

暫委法官嚴舜儀在判詞中指,被告看到事主受傷後,「雖然表示會報警,但依然沒有,他只是把玩手上的手機,不停『話唔好意思』」,更向對方提出「可唔可以唔報警」,可見被告根本無意報警,僅拖延時間以說服事主,最後眼見事主報警、態度堅決,唯有協助他向警方提供資料,遂裁定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被告還押至下周四(25日)判刑。

被告何家榮(27歲)於本周二(16日)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及使用欠妥車輛三罪。案情透露,被告在喝了數杯威士忌後駕車前往接載一名女子,途中曾衝紅燈及下車嘔吐,及後撞倒陳姓途人,導致對方的右小腿變形見骨等。被告被捕後情緒激動、失去知覺送院。

就被告否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案情指,被告車輛的記錄儀拍攝到被告向事主稱「可唔可以唔報警啊」、「我賠幾多俾你都得」;事主則指「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X線,唉我報」、「唔係錢唔錢嘅問題⋯⋯斷X咗骨啊大佬」。

辯方案情則指,被告曾拿出手機欲報警,更協助事主報警,等候救護車其間亦安撫及照顧事主,即協助他點香煙和問他要不要飲水,並指事主因為受傷等引致「記憶差」,故錯誤理解被告的說話。 (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TESLA撞人撞舖
涉隱瞞財務狀況獲財務公司批逾百萬元貸款 24歲男警將否認3項欺詐罪 被官質疑「點解唔一早搵」律師 案件4.26再訊

【庭刊】24歲男警涉於去年向3間銀行或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個人財務狀況,致令3間財務公司向他批出3筆貸款,合共約105萬元,男警遭控3項欺詐罪,並已被停職,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透露將會不認罪,然而「未有齊文件去搵當值律師」,包括銀行月結單等。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點解唔一早搵」、「啲文件搞咁耐都未齊,上一次(提堂)講緊係3月22號呀」。徐官最後把案件押後至4月26日再訊,並着被告「下一次帶埋你嘅當值律師嚟」,屆時才讓被告正式答辯,其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被告廖健良(24歲),控罪書上沒有顯示職業一欄。他被控3項欺詐罪,指稱他於2023年6月14日至23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3間公司職員批准貸款申請,分別批出40萬、25萬及40萬元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上述3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財仔過百萬
「海港Sir」陳凱港2項欺詐罪罪成 涉隱瞞警司身分向銀行及財務公司按揭供貸2600萬元 即時還柙5.17判刑

【庭刊】有「海港Sir」之稱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分別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期間隱瞞他任職警司,最終獲批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連同曾任總督察的男商人否認兩項欺詐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王證瑜指,雖辯方指陳凱港曾出著作、在社交平台發表言論或受訪,分行經理亦稱呼陳為「HabaSir」,甚至在產品中使用其警察身分,可見公眾會知悉他任職警司,若要隱瞞並不合邏輯。王官反駁指,不認為陳的警察身分達「人所共知」的程度,「唔係一般公眾熟悉嘅公眾人士」。王官指,陳在兩次申請中均無交出警察糧單,無提及其警司身分,虛報受僱於另一公司,裁定他必定有意圖詐騙,因而兩罪罪成。

至於陳的前同袍,王官裁定他只曾協助或鼓勵陳作其中一次申請,裁定他一項欺詐罪成,另一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17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兩人須即時還柙。

暫委法官王證瑜今裁決時先處理辯方對各控方證人的質疑,包括指兩名中介證供不可信、不可靠,質疑他們為求申請盡快獲批,在未得首被告陳凱港同意下,就替他隱瞞警司身分及月薪15萬,便可盡快獲得報酬。不過王官認為,本案無證據支持辯方說法,加上無論如何中介都會收到報酬,根本毋須掩飾。王官亦不接納辯方所指,中介事先將10張空白表格讓陳簽署一說,因按常理,中介會與陳在律師樓會面,大可一併要求陳簽署,毋須製作空白表格。

王官又引述辯方指出,分行經理會稱呼陳為「HabaSir」,加上陳曾在Facebook發表言論、發表著作《小王子遇上醋黑豆 》,亦曾接受「港人港地」等訪問,及後陳的資料被起底等,因此公眾可知悉其警司身分,但王官在裁決中反駁指,即使如此,不認為陳的警察身分「達人所共知程度」,並非任何審批申請的人都會知道,直指陳「唔係一般公眾熟悉嘅公眾人士」。

王官又指,辯方聲稱陳在媒體或產品公開地使用其警察身分,包括在產品上印有「HabaSir」及其相片(翻查資料包括小王子自家產品系列的「小王子麻辣醬」),他要隱瞞警司一職並不合邏輯,然而兩者目的不盡相同,「前者涉及警察工作,以警察身分作推廣,後者是貸款」。辯方又力陳,陳在東亞申請開戶時已申報為公務員,但王官指,案中無證據顯示審批部門員工得知陳的警司身分。 (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612基金涉無註冊作社團罪成 5信託人不服定罪提上訴 排期明年1月聆訊

【庭刊】2019年6月15日成立、2021年8月已停止運作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沒有按例註冊作社團。5名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共6人,被指為社團幹事而遭票控。6人否認控罪,前年11月受審後被裁定罪成,5名信託人各被判罰款4,000元;施城威則被罰款2,500元。

5名基金信託人不服定罪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上訴聆訴排期至2025年1月8日進行,預計聆訊需時3天。根據資料,上訴人並不包括基金秘書施城威。 (全文)

#20240423新聞 #612人道支援基金
立場案原定4.29裁決 第三度押後至8.30 屆時距開審近兩年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於2022年10月開審,去年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同年10月4日裁決,惟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有關煽動罪的最新案例、以及待快必譚得志煽動案上訴結果,而兩度押後,早前定於4月29日裁決。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再押後至8月30日下午2時半裁決,預計需時180分鐘,據了解控辯雙方收到通知,法官郭偉健需更多時間考慮裁決。本案裁決第三度押後,意味屆時距開審已接近兩年。

鍾沛權及林紹桐於2021年12月29日被警方上門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隨即被帶上法庭提堂。二人不認罪,案件於2022年10月31日開審,為1997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的審訊,原定審期20日,但審訊最終歷時56日,橫跨近8個月,當中有36日為鍾沛權作供及接受盤問。

案件於去年6月完成結案陳詞,原定10月4日裁決,其後改至11月15日,並因英國樞密院最新裁定煽動罪「隱含必要條件」為須有煽動暴力或動亂的意圖,控辯雙方改為於當天呈交書面陳詞和作進一步陳詞。(全文

#20240424新聞 #立場新聞
【蘋果案】陳梓華稱黎智英被捕對於「重光團隊」是沉重打擊 因失去美國政府內部消息及政治人脈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5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國安法》生效之後,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拘捕,陳當日向李宇軒傳送訊息,指一些商家和政治人物與黎「割𥱊」。陳解釋,黎被捕對於「重光團隊」來說是「一個好沉重嘅打擊」,因為「如果冇黎智英嘅話,我哋冇可能再知道美國政府內部嘅消息,亦都會冇晒佢喺美國或其他地方嘅政治人脈」,而黎的人脈可以協助「重光團隊」推動制裁及節省資源。他又表示:「我淨係覺得,好似樹倒猢散咁。」另外,陳梓華於2020年10月10日被捕,之後獲警方擔保,他引述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的說話:「叫我唔使擔心,佢話『我同黎智英會安排各方面嘅支援畀你,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後路畀你』」,不過「叫我有心理準備,我會再次被拘捕,罪名係《國安法》,叫我唔使擔心」。(全文

#202404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撞傷途人致骨折問「可唔可以唔報警」 休班警醉駕危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 判囚2年、停牌3年及罰款500元

【庭刊】一名休班警員涉在2022年5月醉酒駕駛,撞傷途人致對方右小腿開放性骨折等傷勢,並問對方「可唔可以唔報警啊」及「我賠幾多俾你都得」等。他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及使用欠妥車輛三罪,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法官嚴舜儀今(25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明知自己「好醉」、身體狀況不佳及不宜駕駛,仍由旺角駕車駛至長沙灣,其間先後衝紅燈及黃燈,又超速駕駛等,認為本案案情嚴重程度屬中度偏高。

嚴官又指,被告作為警隊的一分子,社會對其操守有更高期望,被告因案自毀職業前程,但其後正面面對其駕駛態度,學習加強自我管理能力及正面思維,又參與義務工作,決定酌情減刑2個月;就4罪判男警共囚2年、停牌3年及罰款500元。

案情透露,現年28歲的被告何家榮,於2022年5月28日在旺角喝了數杯威士忌後,駕車前往接載一名女子,途中曾衝紅燈及下車嘔吐,及後在長沙灣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鏟上行人,撞倒陳姓途人,導致對方的右小腿變形見骨等。被告被捕後情緒激動、失去知覺送院。(全文

#202404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TESLA撞人撞舖
【蘋果案】陳梓華錄口供自言經常取笑攬炒派 今庭上改口稱當時不是說真話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6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透露陳於2021年3月31日同意以證人身份協助本案,並展示多份供詞紀錄。陳的書面供詞引述 Mark Simon 說:「你需要思考嘅係點樣將你嘅生活重回正軌,因為香港唔會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會活動發生。」惟陳承認當時向警察說的話並非真確。供詞亦顯示陳自言:「我本人都係唔 buy(攬炒),因為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𠵱家攬炒咗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哋。」不過當辯方追問陳當時是否在說真話。陳回答:「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之後突然說:「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陳最後承認書面供詞所述的說話是虛假的。(全文

#202404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辯方指黎智英對「支爆」字眼並不熟悉 又質疑陳梓華捏造證供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7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在數次陳與黎的會面當中,黎沒有說過想「領導或主導勇武派」,或是結合議會、街頭和國際的力量,去「推爆個政府」。陳早前供稱,他於2020年1月在台北陽明山的別墅與黎智英、「攬炒巴」劉祖廸等人開會,期間黎聲稱想培養劉成為政治明星,並談及「支爆」計劃。不過辯方今指,「支爆」是由劉祖廸在會議中首先提出,而非黎智英,而黎對這種字眼並不熟悉,會議更沒有談論如何達到「支爆」。惟陳稱:「我唔同意。」辯方又指,黎想培養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提供一萬英鎊生活費的說法,完全是陳捏造出來的。陳否認。(全文

#202404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收賄款逾1.3萬元以透露警方運作 前男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索取利益罪判囚4個月 官批沒以身作則令警隊蒙羞

【庭刊】一名前男警於在職期間,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兼股東提供的約1.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另涉向同袍索取1萬元貸款,去年承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今(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身為警務人員,利用警員身份接觸內部調查資料,並向他人披露。雖然所披露的資料非真確,但已違反警隊守則,利用虛假資料之餘,更藉以索取貸款。覃官續指,警方網頁載有「忠誠勇毅,心繫社會」標語,警方的抱負和價值觀是要維護法紀,遺憾被告嚴重違反警隊價值觀和精神,沒有以身作則,令警隊蒙羞,亦令警隊精神和價值觀受損。

被告蘇靖峰(現30歲)報稱前警員,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稱他於2021年6月30日至10月11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警員,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彭閏謙提供的利益,即13,300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以回答彭閏謙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傾向優待對方。蘇另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即於2021年9月1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歐陽毅索取1萬元貸款。(全文

#2024041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萬三蚊賣料
【蘋果案】陳梓華承認為了使李宇軒脫罪、與重光團隊撇清關係 而向警察說謊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7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展示陳於2020年10月11日在警署錄影會面謄本,顯示他當時跟警方否認是「重光團隊」(SWHK)成員,又稱不肯定李宇軒是否成員之一、與 SWHK 沒有任何關係、會講 SWHK 的負面評價等等。陳在庭上逐一承認當時的說法是虛假的。他亦承認:「我當時係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為了令李脫罪而向警方捏造供詞,又承認:「當時想同 Stand with Hong Kong 撇清關係。」(全文


#202404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理大「家長車」案18定罪被告求情
官指部分「參與摧毀自己學校」 押後6月18日判刑


【明報】警方2019年11月包圍理工大學,19人涉在理大外駕駛和乘坐「家長車」,接應從理大游繩逃走的示威者,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等罪,其中5人認罪,1人已被判入教導所,餘下14人早前被裁定罪成。18名定罪被告今(27日)一併在區院求情,辯方指本案暴動罪在案件開審在即才加控,構成延誤,望法庭判刑時考慮在內。法官王詩麗另稱部分被告為理大或其附屬學院舊生,「參與摧毀自己家園、摧毀自己學校」。判刑押後至6月18日。

19名被告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除何、冼、張、陳和林,共14人另被控暴動罪。林、陳、利和陳開審前認罪,陳去年被判入教導所;麥審訊中途認罪;餘下14人不認罪,被裁定罪成。

代表何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指,何在社會氣氛影響下犯案,本案與一般鼠竊狗偷的刑事案件有別,何在警員截停下已立即停車,沒有證據顯示他與車內乘客事前有犯罪協議;另針對其部分的證據十分清晰,警方不用深入調查。辯方另分別提到各被告案發後積極更生,打算在獄中進修,對犯案深感懊悔。

王官讀出部分被告的求情信,例如20歲的黃信中稱明白自己做出對社會、國家的負面行為,難辭其咎。王官稱留意到她學業上事宜有額外資訊提供予法庭,決定替黃索取教導所報告。何、伍、利及黃為理大或理大附屬學院舊生,王官質疑各人破壞自己學校,但辯方稱黃事發後對大學積極作出貢獻,獲邀在畢業後加入研究團隊,他亦曾開發軟件免費供本地大學使用。(全文)

#20240427新聞 #1118何文田 #1118理大
2024/04/29 02: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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